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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成果评选培育的通知

作者:组织部 审核人: 信息来源: 组织部 编辑:陈冬莉 发布日期:2023-04-05


分党各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高校党建工作要求,发挥党建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走实,经研究,决定以年度为周期,面向全校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建创新成果评选、培育,打造一批有活力、有影响、能推广的党建创新成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层党建创新成果评选


(一)评选对象


自2020年以来,全校各级党组织在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方面的创新成果,成果应具有现实案例支撑,具备一定的代表性,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推广借鉴。


(二)评选条件


1.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高校党的建设总要求、新时代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强化问题导向。聚焦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握新时代基层党建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紧扣当前学校中心工作和师生员工思想生活实际,对具有代表性、普遍性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做到主题鲜明、形式新颖,以小见大,在推动党建工作开展、提升党建工作质量方面作用明显。


3.坚持质量优先。紧密围绕一项工作或一个主题,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突出项目的特色和创新点,对创新性工作和创造性做法的梳理总结,通过创新项目的组织实施,能够充分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对学校党建的工作重点、目标任务的推动和完成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4.发挥党员作用。较好体现出党员的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体现出基层党组织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活力,应防止以单纯的业务工作、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替代党建工作,造成项目的实施主体不分、党员作用发挥不明显,造成成果的组成内容杂糅、成效流于形式浮于表面等现象。


(三)推荐要求


各院级党组织要对党建创新成果严格把关,每个院级党组织推荐创新成果不超过2项。填写《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印证材料(如成果汇编等)。


二、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培育项目评选


(一)培育对象


面向全校各级党组织,在推动党的建设工作机制、组织体系、队伍建设、活动载体、方式方法、场所建设等方面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含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理论成果等,具备后续深化提升的基础。


(二)培育周期


培育周期为一年,获选的培育项目,在下一年度优先参评创新成果。


(三)培育程序


1.组织申报(2023年4月4日-17日)。各院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入做好宣传与发动,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质量与水平。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培育项目以院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申报,各院级党组织推荐申报不超过2项。填写《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培育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


2.评审认定(2023年4月18日-20日)。按照“标准引领、质量优先、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开透明的形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培育对象名单,并推荐至市委教育工委参评市级培育项目。


3.培育建设(2023年5月—2024年3月)。入选的创新成果培育项目要围绕建设目标,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建设工作。建设期内至少形成1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党建工作法;(3)典型案例;(4)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5)有一定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4.评审结项(2024年4月)。对培育项目进行结项评审。自2024年起,基层党建创新成果优先从上一年度的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培育项目中进行评选。


三、材料报送


以上创新成果、培育项目申报材料的附件1、附件2、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组织部工作邮箱,请将1份纸质版材料送至综合服务楼6012室。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17:3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张显全


联系电话:88956826


电子邮箱:zzb@qust.edu.cn


附件:


1.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成果申报表


2.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成果培育项目立项申请表


3.2023年度青岛科技大学基层党建创新成果评选培育项目汇总表






                                              党委组织部


                                             2023年4月4日